信通中国喜迎《指导意见》 互联网金融业进入法制时代
2015-07-22 14:09 河北企业新闻网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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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定义、业务范围和监管责任,填补了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空白,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式步入有法可依的法制化时代。
《指导意见》首次对“互联网金融”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合法地位,明确其监管机构为银监会,指出P2P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并对行业提出了十六字总体要求,即“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对各类机构有了明确分工,既鼓励了金融创新,也画出了底线、指出了方向,对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都大有好处。
对于网络借贷从业人员来说,《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其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渠道,是大势所趋,这无疑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信通中国董事长兼CEO郝金玉认为:指导意见以最高规格出台,即将给中国互联网金融带来蓬勃发展,明确了发展方向,态度积极,并鼓励互联网公司上市,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监管架构清晰、网络支付由人民银行监管,网络借贷由银监会监管,网络保险由保监会监管,中国互联网金融在政策的支持下会创造世界奇迹。
防范风险、趋利避害
《指导意见》认可了“网络借贷”的合法地位,其监管机构为银监会,同时强调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指出网贷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意味着征信权将回归到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被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征信机构。网贷机构将无权自行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依此控制借贷额度。这对于进一步防范风险、趋利避害保护投资者权益又增添了一重保障。
信通中国创建于2010年,是一家基于互联网金融,集财富管理、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服务、小额借款咨询服务等业务于一体的多元化金融平台。自成立起,信通中国始终坚持“三方征信、客观评鉴、信息透明”的原则,加强风险控制,坚持守法合规经营,积极发挥金融信息中介的重要作用,为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牵线搭桥,将资金借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5年来,信通中国一直为缓解信息不对称矛盾,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帮助投资人和借款人实现共赢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鼓励创新、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中提出,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这一政策导向很直白地反映了国家对与时俱进的“互联网+”时代精神的大力支持。
为了实现服务创新,践行“服务为尊、诚信是金”的服务理念,信通中国特别推出了以Sincerity(诚信)、Safety(安全)、Speed(速度)、Smile(微笑)、Success(成功)、Specialist(专家)为核心要求的首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品牌——信通“S+服务”。“S+服务”在保持原有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客户关怀服务、到期提醒服务、划扣提醒服务。同时为了让客户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信通中国还在积极筹建会员服务、VIP大客户服务、会员俱乐部、积分商城等专项服务。
郝金玉表示:“监管细则出台可能会引发行业的洗牌,但洗牌是好事情,存在虚假交易、诈骗、自融等操作和管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平台将难以生存,这对行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信通中国各项工作的开展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政府监管政策的落实,一直是我们所期待的,这对我们公司、乃至整个行业来说都是一颗定心丸。”
信通中国一直以独立、公开、安全、透明、诚信为基础,加强风控、严格自律。本次《指导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印证了信通中国的发展方向是完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监管要求的。未来,信通中国将继续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引领下,谨记银监会“四条红线”的底线,遵守金融秩序、恪守金融风险,不断创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指导意见》首次对“互联网金融”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合法地位,明确其监管机构为银监会,指出P2P网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并对行业提出了十六字总体要求,即“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对各类机构有了明确分工,既鼓励了金融创新,也画出了底线、指出了方向,对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都大有好处。
对于网络借贷从业人员来说,《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其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渠道,是大势所趋,这无疑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信通中国董事长兼CEO郝金玉认为:指导意见以最高规格出台,即将给中国互联网金融带来蓬勃发展,明确了发展方向,态度积极,并鼓励互联网公司上市,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监管架构清晰、网络支付由人民银行监管,网络借贷由银监会监管,网络保险由保监会监管,中国互联网金融在政策的支持下会创造世界奇迹。
防范风险、趋利避害
《指导意见》认可了“网络借贷”的合法地位,其监管机构为银监会,同时强调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指出网贷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意味着征信权将回归到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被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的征信机构。网贷机构将无权自行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依此控制借贷额度。这对于进一步防范风险、趋利避害保护投资者权益又增添了一重保障。
信通中国创建于2010年,是一家基于互联网金融,集财富管理、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服务、小额借款咨询服务等业务于一体的多元化金融平台。自成立起,信通中国始终坚持“三方征信、客观评鉴、信息透明”的原则,加强风险控制,坚持守法合规经营,积极发挥金融信息中介的重要作用,为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牵线搭桥,将资金借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5年来,信通中国一直为缓解信息不对称矛盾,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帮助投资人和借款人实现共赢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鼓励创新、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中提出,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这一政策导向很直白地反映了国家对与时俱进的“互联网+”时代精神的大力支持。
为了实现服务创新,践行“服务为尊、诚信是金”的服务理念,信通中国特别推出了以Sincerity(诚信)、Safety(安全)、Speed(速度)、Smile(微笑)、Success(成功)、Specialist(专家)为核心要求的首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品牌——信通“S+服务”。“S+服务”在保持原有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客户关怀服务、到期提醒服务、划扣提醒服务。同时为了让客户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信通中国还在积极筹建会员服务、VIP大客户服务、会员俱乐部、积分商城等专项服务。
郝金玉表示:“监管细则出台可能会引发行业的洗牌,但洗牌是好事情,存在虚假交易、诈骗、自融等操作和管理不合法、不规范的平台将难以生存,这对行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信通中国各项工作的开展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政府监管政策的落实,一直是我们所期待的,这对我们公司、乃至整个行业来说都是一颗定心丸。”
信通中国一直以独立、公开、安全、透明、诚信为基础,加强风控、严格自律。本次《指导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印证了信通中国的发展方向是完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监管要求的。未来,信通中国将继续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引领下,谨记银监会“四条红线”的底线,遵守金融秩序、恪守金融风险,不断创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