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师庄村土地租赁纠纷:判决生效后土地返还待推进 村民盼权益规范落实

2025-12-12 09:09 廖凡 河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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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师庄村一起持续多年的土地租赁纠纷,在历经两审法院判决、要求承租方返还土地后,土地返还事宜尚未推进到位。判决书明确载明的返还期限早已过去,涉案土地及地上相关建筑仍由原承租方占用,当地党员群众已联名反映相关情况,关注集体土地使用及集体资产相关权益问题。

根据已生效的(2022)豫1102民初4128号民事判决书及(2024)豫11民终161号民事判决书,事实脉络清晰:2000年7月1日,师某红与师庄村村委会签订《荒地承包合同》,以3000元价格承包村内一块荒地20年。合同明确约定承包期满后土地收回、地上建筑物协商处理,且承包方不得擅自转租、破坏土地。然而,师某红在承包期内未经批准兴建了房屋、厂房等建筑,相关建筑已被镇政府及后续司法判决认定为未经批准建设。合同于2020年7月1日到期后,师某红未归还土地也未续签合同。村委会提起诉讼后,法院两审均判决支持村委会诉求,判定师某红支付逾期占用费(按原合同标准计算),并限期返还土地。但判决生效后,师某红至今未履行返还土地的义务。此外,据举报材料及村民反映,师庄村集体资产中的校舍被出租开办糖厂,相关租金未支付给村集体,而是付给了学区,相关集体收益分配事宜引发村民关注。

当前,该案的核心已聚焦于生效司法判决的履行推进及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规范落实。判决确定的土地返还事宜未能顺利推进,集体资产相关流转及收益分配引发争议,不仅关乎村集体与村民的切身利益,也与司法判决的履行效果及基层治理的规范推进密切相关。我们呼吁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此案,依法推进判决履行工作,对相关未经批准建设情况依法处置,并对集体资产的租赁与收益流向开展核查规范工作,保障乡村治理的规范有序,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基层和谐稳定。